各有關企業:
根據《關于常態化開展藥品掛網及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現將企業申報藥品掛網相關信息進行公示,有關事宜如下:
一、公示信息
公示信息詳見附件。
二、公示時間
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。
三、申(投)訴
(一)申(投)訴應在公示期內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申(投)訴材料通過平臺官網申投訴提交。單位提交的,需提交申投訴函的單位蓋章掃描件,并同時提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;個人提交的,需署真實姓名、身份證號、聯系方式。所有申(投)訴材料均需依法依規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據材料。
(三)平臺不接受電話申(投)訴、現場遞交紙質申(投)訴材料。非規定渠道接收的申(投)訴材料,視為無效申(投)訴。
(四)企業須如實申(投)訴,若發現不屬實、惡意投訴、舉證不屬實等情況,將納入信用評價體系。
廣西藥品集團采購服務平臺
2023年5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