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醫療衛生機構,各有關藥品生產企業、配送企業:
根據《自治區醫保局關于規范藥品掛網采購工作的通知》(桂醫保發〔2021〕41號)、《自治區醫保局關于規范我區藥品掛網采購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》、《關于開展藥品掛網相關工作的通知》及《關于常態化開展藥品掛網及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經企業申報、質疑、澄清,廣西藥品集團采購服務平臺(下稱“平臺”)現將2023年4月藥品掛網結果及2023年3月異議處理結果進行公告,并根據申報情況進行掛網結果動態調整,有關事項如下:
一、2023年4月藥品掛網結果詳見《2023年4月藥品掛網結果表》(附件1),平臺對符合要求的產品給予掛網,請相關藥品企業根據國家和自治區藥品掛網采購的相關規定,按照平臺要求,及時選定藥品配送企業,做好醫療機構采購供應工作。
二、按照掛網文件要求,經過申投訴、澄清及價格比對,對未符合掛網要求的部分藥品暫不予掛網,詳見《2023年4月藥品未掛網結果表》(附件2),因申報價格未符合要求的產品,相關企業可于6月2日前,登錄平臺,通過“分類采購系統—直接掛網管理—直接掛網產品價格調整”,申請價格調整,價格調整后符合要求的,平臺進行動態調整。
三、因外省掛網價格聯動等原因,經企業主動申請價格調整、撤網,平臺對相關藥品進行動態調整。調整結果詳見《2023年4月藥品掛網動態調整品種表》(附件3)。其中屬于價格不符合掛網要求的產品,請相關企業于6月12日前,登錄平臺,通過“交易結算管理系統—商品目錄—企業調價申請”,主動申請調整價格。未申請價格調整的,將進行撤銷掛網處理。
四、2023年3月掛網異議處理結果詳見《2023年3月藥品掛網異議處理后符合掛網結果表》(附件4),平臺對符合要求的產品給予掛網,請相關企業及時選定配送企業,做好醫療機構采購供應工作。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已在《關于2023年3月藥品掛網結果及動態調整的公告》中予以公告,平臺將在上述通知的清庫時間結束后予以撤網。
對上述一、二、三點有異議的,請于2023年6月2日前,通過平臺官網提出。
撤銷掛網品種清庫時間為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8日,請各醫療機構、企業做好相應安排,抓緊處理庫存、票據等相關事宜。
廣西藥品集團采購服務平臺
2023年5月29日